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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按照《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成招考委〔2022〕1号)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随归未成年子女身份进行认定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由单位派出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12个月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二)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12个月及以上。合理的假期及短期回家探亲可视为国(境)外连续生活时间。只有短期出境进行探亲、参加旅游等情况的不纳入加分范围。留学回国人员的继子女,申报时需亲属关系存续至少12个月且满足其它随归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1.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护照(本人及子女均应有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及复印件;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蓉社保缴纳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


5. 个人诚信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6. 《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二)在国内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2个月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1.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护照(本人及子女均应有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及复印件;


2. 国内派出单位的书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自费留学相关证明(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


3. 海外学习或进修受理单位的证明(必须在国外连续进修12个月以上);


4. 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证明)或职称证书(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5. 在蓉社保缴纳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


6. 个人诚信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7.《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三、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请于2022年5月23日17:00前,向所在单位属地的区(市)县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请申报人员尽量提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考加分。


各区(县)咨询电话及申请材料送交地址:(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校内咨询电话: 13541226765 (谭老师)






四、工作要求


我市在教育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再次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了优惠政策支持,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认定和统计工作,切实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全力打造人才引进良好社会环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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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四川专家

校       审 | 刘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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